问题一、租用或借用他人车辆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是由车主承担还是实际驾驶人承担?
在生活中借用、租赁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机车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予以赔偿。如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予以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文中所指过错,在日常生活中常见为交通事故是由于提供的车辆存在缺陷导致的;将车辆借给醉酒的人使用或是借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使用等情形。
问题二、搭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
免费搭乘顺风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此行为属于助人为乐、好意施惠。一旦发生事故如何既保护受害人,又鼓励助人为乐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也就是说驾驶人在造成免费搭乘人受伤后需要对其进行赔偿,但赔偿责任相比一般侵权责任来说较轻。如果驾驶人存在故意或重大失过的除外。